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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青年人结婚年龄普遍推迟的情况看,我是能够接受‘姐弟配’的。”市民张鹏说,“但一般的年龄差距最好不要超过3岁,如果太大的话,心理上可能接受不了。”
说起自己对“姐弟配”婚姻的看法,张鹏向记者发了这样的感慨:现在社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年轻人在学业、事业和爱情的追求中,大都很看中前两者,因为在没有经济能力作为前提的情况下,谈追求满意的爱情、婚姻,是不大现实的,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年轻人结婚的年龄可以说越来越晚,如果年轻男女各自走都到30岁上下的年龄时,结婚的选择余地就会显得狭窄和紧迫,在这样的情况下,“姐弟配”可能会出现,即便有的人不愿意,但也会“委曲求全”地接受“姐弟配”。同时,伴随着社会风气的进步,一些传统的因素也可以不予考虑。这是我能够接受“姐弟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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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时,我认为“姐弟配” 在现实中还受到诸多方面的影响,“姐弟配”能够很好地做到,还有一定难度。这主要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无形压力。拿我来讲,今年春节期间,父母问及我的个人问题时,我向父母隐约地透露了自己有了女朋友,她比我大3岁。但当即遭到了父母的反对,父母提出的理由就是,祖辈中的男人还没有娶过比自己大3岁的妻子,老人家还声称,这样的话,女的要比男的老的快,到老了是谁照顾谁。从这就可以看出,男比女大的婚姻模式,在咱们中国有着根深蒂固传统的意识,一时半会儿,还难以全面扭转。在社会的传统观念影响下,选择“姐弟配”还是会感觉别扭和有阻力。
“姐弟配” 能接受但难做到
前日,本报刊发《男女比例失衡 倡导“姐弟配”?》一文后,引起广大读者热情关注,并纷纷打进本报热线发表自己的看法,一时间,青年人“婚配年龄”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通过我们对市民来电和社会调查发现,兰州60%的受访者认为,自己可以接受“姐弟配”,但真正做到还有难度,并认为,没有必要为鼓励“姐弟配”而修改现行《婚姻法》。
准备今年“五一”结婚的唐志俊,未婚妻比他大2岁,他对全国人大代表提议修改《婚姻法》中的鼓励“姐弟配”时表示,法定年龄是否修改与现实婚配对象没关系,因为婚龄大小并不影响夫妻今后感情,至于要引导人们改变传统的择偶观,应该从生理特性方面去考虑,让男女青年自行搭配比较实在。
昨日上午,打进本报热线的吴晓琳声称,《婚姻法》中“最低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规定修不修改与目前法定年龄现实婚配没有直接影响,对于婚龄主要由婚配双方来选择。如:我出生农村,大学毕业就已经24岁,已经超过了结婚的法定婚龄。原本打算参加工作后找一位比自己年龄大一点的对象,原因是男的年龄大一些比较成熟、稳重,也懂得疼爱妻子、有责任感。然而,在现实中,我认识了比自己小的男友,所以对于婚配年龄是不由择偶双方来决定,一旦到婚配年龄,应该注重双方感情及具体情况,至于年龄大小并不影响今后的幸福生活。
当日,打进本报热线的部分市民,在探讨“婚龄”这个问题似乎没有唯一的答案,他们认为,虽然受中国传统观念的束缚,男的略大于女的比较合适,其夫妻今后生活的幸福与否,主要取决于夫妻之间的感情好不好,而年龄不会直接影响今后幸福美满的生活,也就是说因人而异。
婚姻不受年龄限制
接受采访的王峰告诉记者,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有必要对现行《婚姻法》中婚龄的修改,这个话题是一个比较有趣的现象。在我们单位有部分青年男女都表示自己能够接受“姐弟配”,但年龄差距希望不超过3岁,同时这些男青年承认,如果跟家长说明找了一个年龄比自己大的妻子肯定会受到父母的反对。因为在不少家长心目中“女小于男”的传统观念占据了主流。
当日下午,来本报探讨“姐弟配”的徐丽萍,她声称:“我对于‘姐弟配’一事几乎是毫不介意的,可是在亲戚、朋友中像‘姐弟配’的,最终能够走到一起的甚少。由于现在男同志在事业上承受的工作压力比较大,如果在婚配上男的年龄比女的小,都会在家人、朋友的议论中而分手。不过,我对人大代表提议修改法定年龄表示赞同,我认为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
在采访中,大多数人士对“姐弟配”则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男比女大的婚姻模式在中国根深蒂固,几千年流传下来,肯定有它合理的一面。
传统婚龄占据主流
“我认为,婚姻的基础应是爱情,如果没有爱情的情感滋润,其它条件再怎么具备的婚姻,也不大可能百年好合的,至于年龄的选择,不能成为决定组建婚姻的唯一因素。不赞成为推动‘姐弟配’要出台相关法律,这样兴师动众、大张旗鼓没有必要。”说到对“姐弟配”以及要修改现行结婚年龄的提法时,兰州大学人口学硕士梁兰这样认为。
梁兰说:“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结婚主要是自愿选择,年龄对结婚的影响不是很大,因为结婚的人们,在年龄的把握上都有着自己的选择,而且这种选择对于当事人来讲,是应该可以接受的。至于要修改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提法,我认为没有必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是有着科学性的,之所以要把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定在22岁,主要是考虑到男性的成熟期比女性要略晚一些。”
“从另外一方面看,虽然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男性‘最低结婚年龄22周岁,女性20周岁’,但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一部分人真正结婚并到生育的年龄,是已经自行推迟了的,现在男性30岁左右结婚、女性28岁左右结婚的现象是很平常的。过去人们认为男的要比女的大,是因为传统意识中认为女的寿命可能比男的长,但这也没有明确的科学依据。因此,年龄对结婚的影响不应是决定性的。但无论男大女小、还是女大男小的婚配,关键在双方的情感基础和自由选择。双方在情感上的笃深,是组建幸福美满的婚姻和家庭的重要条件。”
爱情是婚姻的基石年龄不是唯一决定因素
学者观点
围绕“姐弟配”的话题,记者走访了兰州部分市民。对于此次人大代表提出修改《婚姻法》,部分人士对鼓励“姐弟配”表示赞同,因为婚配将来的幸福是不受年龄限制,而且“姐弟配”也是男女平等的体现。其次,因为法律规定男女婚龄的最低起点不同,并不意味着现实生活中人们一定会按照这个模式去做,但也不可否认,有这样一个“男小女大”的法定结婚年龄存在后,可以在今后婚姻问题上有意无意地引导一些人去这样做。同时也有效地缓解了目前城市里又呈现出大龄未婚女青年数远超同龄男性的状况,因此在法律上、舆论上不反对婚姻“姐弟配”,并为两个比例失衡的“姐弟群落”创造一定的条件还是有必要的。
当然,多数人士对“姐弟配”则持反对意见,因为他们认为中国几千年流传下来的男比女大的婚龄模式根深蒂固,这肯定有它合理的依据。但是对于人大代表提出有必要对修改《婚姻法》并非是想对婚姻“姐弟配”或是“兄妹配”作出道德评判,而是在目前我国人口结构的新形势下,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婚姻模式从法律上给予一定的支持,至少是不要成为被传统思想束缚人们的一个心理上的支撑点。本报开通新闻热线后,有很多关心这个话题的市民致电探讨《婚姻法》的修改,同时也可以引导人们进行广泛的思索。从传统上、文化上、法律上全面深入地思考这个问题,有助于找到更好的办法来应对未来人口的结构变化及符合我国国情,更结合了我国目前实际存在的性别之差现状,作出符合实际的抉择。
记者感言
据了解,根据教育部公布的统计数据,2006年全国小学在校男生为5713.36万人,女生为4998.17万人,即相对于年龄差距在6岁以内的、6到13岁之间的人群来说,男生就比女生多出了715万人。我国的小学生入学率已达到99.9%以上,因此这个数据能够代表此阶段年龄人口的实际性别比,可以想像这些学生达到婚育年龄时将会出现怎样的社会问题。我们现在早做准备是有益无害的,不能说等到这些人找不到老婆的时候再说。因为法律的制定是有前瞻性的。郭代表认为,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出生性别比失衡的趋势日益严重。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0-4岁之间男女比例接近5:4,已经达到国际上非常罕见的程度,说明性别比失衡加速非常明显。
来源: 鑫报 作者:张作祥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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